进入2023年8月份以来,各大短视频平台充斥着“李时珍五味子护肝片”的视频广告,而由视频广告引流到芙顺堂店铺也随之产生了巨额销售量,截止8月9日,数据显示:芙顺堂电商平台在拼多多上共计已拼46万余件,以99元/件计算,已销4554万元,淘宝月销11万件,月销为990万元。
“李时珍五味子护肝片” 福建李时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销,在“李时珍五味子护肝片”众多视频广告中造假造出的名称,它的真名叫“善元堂牌葛根五味子牛黄酸片”,是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
记者调查中发现,视频广告充满了欺骗和误导内容,已经违反了“适宜人群:有化学性肝损伤危险者”“适宜人群外的人群不推荐食用本产品”的规定,超出消费者的范围,经销商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扩大消费人群,其后果可能会延误病人就诊时机,造成不良的严重后果。
视频广告未经批准制作发布涉嫌违法
视频广告显示的是芙顺堂,引流链接的是芙顺堂专卖店等,而宣传的是福建李时珍集团。那么视频广告到底是福建李时珍集团有限公司还是福建芙顺堂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制作发布的?记者在官网上并未查到上述两家公司关于“李时珍五味护肝片”的广告批文。生产厂家广州善元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也没有关于“善元堂牌葛根五味子牛黄酸片”的视频广告。
记者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查到广州善元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善元堂牌葛根五味子牛黄酸片”的广告批文,是2022年11月25日批准的。批准文号:粤食健广审(文)第240905-13857号;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国食健注G20130135。值得注意的是,食健广审(文)是指的文字版广告,并非视频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未经审查不得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记者于8月8日,在看了该视频广告后,点击链接至拼多多,购买了一件(3瓶)善元堂牌葛根五味子牛黄酸片,其包装与所审批内容完全一致。包装上标识了适宜人群:有化学性肝损伤危险者;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孕妇、乳母;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适宜人群外的人群不推荐食用本产品。
获得广告批文的文字版广告内容,明确了适宜人群:有化学性肝损伤危险者;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孕妇、乳母;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适宜人群外的人群不推荐食用本产品。
这段内容有两个重点:适宜人群是有化学性肝损伤危险者;注意事项是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适宜人群外的人群不推荐食用本产品。
那么,什么类型的人是化学性肝损伤危险者?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郭朋主任分析:化学性肝损伤可能是由于酗酒、药物、接触化学毒性物质等造成的。酒精的代谢产物乙醇对肝脏具有毒性作用,长期大量饮酒的患者可能会造成肝脏损伤。药物某些药物在让人体代谢的过程中也会对肝脏细胞产生不良影响,包括非甾体类抗炎药、抗肿瘤药物、中枢神经系统用药、抗结核药物等,如果患者长期大量使用,可能会造成肝脏损伤。接触化学毒性物质,直接接触化学毒性物质如磷、丙烯醛、汞等或是日常生活中所处的环境存在污染现象,也可能会导致化学性肝损伤。
也就是说,于酗酒、药物、接触化学毒性物质等这类人群,是化学性肝损伤危险者。除此之外,粤食健广审(文)第240905-13857号十分明确的规定了:适宜人群外的人群不推荐食用本产品。
视频广告超出“适宜人群外的人群不推荐食用本产品”规定
视频广告内容令人震惊:李时珍集团“推出养肝护肝帮扶计划,只要你是35至75岁的(有的说的30至75岁,也有说是40岁)人只要你有化学性肝损伤的表现,不管你是肝不好,爱冒汗流虚汗,还是四肢不胖肚子大,指甲有竖纹,嘴巴臭哄哄,睡觉流口水,尿黄如茶,腹胀烧心爱放屁,眼睛干涩看东西模糊,疲惫乏力提不起精神,用它来改善那真的是再合适不过了。”“如果你出现了头油掉发多”“ 指甲发白有竖纹”“李时珍五味子护肝片专为肝不好的人士研发,内含葛根、五味子、牛黄酸等护肝精华”“精准的养肝护肝,改善肝损伤,减轻肝脏的负担” “你是肝不好好几年,一喝酒吃辣就拉肚子”“李时珍是多年的国货老牌子了,不仅成份好价格好,售后也好”“想要少花钱肝不好的朋友千万不要错过厂家直发价了”。
记者在看过视频广告后,点击进入拼多多商家“芙顺堂医药健康专卖店”,记者拼单购买了1件,客服便在消息栏里给记者推荐:“亲亲,这边给您选好一个疗程数量哦,点击链接下单即可呢。”一个疗程,显然是告诉记者:该保健食品可以治疗肝病。
那么,化学性肝损伤有哪些表现?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科陆海英主任医生给出的答案是:“化学性肝损伤的症状,可以从轻度肝损伤、中重度肝损伤等进行分析。轻度肝损伤:如果病情较轻微,可以没有任何不适症状,此时进行肝功能检查时,可以发现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等肝功能指标异常;中重度肝损伤:如果肝损伤严重,会出现肝炎等临床表现,常见于消化道症状,比如厌油、乏力、纳差、恶心、呕吐、肝区疼痛不适、腹胀、腹泻、腹痛等,严重者可以出现眼黄、皮肤黄染、尿黄等症状。此外,少数患者可以出现胆汁淤积症状,比如皮肤瘙痒、大便颜色变浅或者陶土样大便。”并警告:“出现化学性肝损伤后,一定要立刻停止使用损伤肝脏的药物,同时进行保肝、护肝治疗。”
对比一下“李时珍五味护肝片”视频广告的内容,我们不难发现问题所在。
“福建李时珍大厂研发”?无稽之谈!
视频广告声称:“李时珍是多年的国货老牌子”、“李时珍五味子护肝片专为肝不好的人士研发”、“福建李时珍大厂研发”是真的吗?
福建李时珍集团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1年11月5日;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阮文树;许可项目:药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等。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丙仑村下社74号4号楼1层-2。
“李时珍是多年的国货老牌子”是指的李时珍集团有限公司吗?还是指的“善元堂牌葛根五味子牛黄酸片”产品?李时珍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才成立的公司,号称“国货老牌子”显然不成立,只能自娱自乐,但用在广告宣传上就有虚假和误导嫌疑了。
福建省芙顺堂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3月10日;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凤霞;一般项目: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等。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丙仑村下社74号3号楼301室-1。
生产企业广州善元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早在2006年就已成立,三家公司从法律关系上看,都是相对独立的公司。
从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善元堂牌葛根五味子牛黄酸片”的广告批文〔粤食健广审[文]第240905-13857号〕、“善元堂牌葛根五味子牛黄酸片”外包装上看,均有“芙顺堂”商标和“福建李时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销”。获得保健食品注册许可的生产企业是:广州善元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广告“粤食健广审(文)第240905-13857号”批准的也是广州善元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早于此广告批准之前,广州善元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善元堂牌葛根五味子牛黄酸片”已获得另一个广告批准:“粤食健广审(文)第240905-00915号”,此广告批文上标明的注册商标是“善元堂”,没有“芙顺堂”商标和“福建李时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销”。
不难看出,“善元堂牌葛根五味子牛黄酸片”保健食品注册、研发、生产并不是李时珍集团,而是广州善元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时珍集团只是总经销而已,在产品外包装上已经标注,视频广告的宣传:虚假!
“李时珍五味子护肝片”的视频广告在互联网上的狂轰滥炸,收获的巨额财富,付出的广告费也可以想象。“李时珍五味子护肝片”的视频广告会有批准吗?如果没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十四)项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都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
8月13日,记者给李时珍集团有限公司(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中所留电话)打电话并发信息了解相关情况,但未有回复。
“李时珍五味子护肝片”的视频广告呈待市场监管部门的介入,我们试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