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租公司监管进一步加强。
近日,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银金租”)因存在为公立医院工程建设提供融资、租赁资金用途监控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挪用等四项违规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处以罚款150万元。同时,青银金租部分违规事实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
而日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亦发布了《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健全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机制、规范融资租赁经营行为、有的放矢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和建立健全监管协作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十三项监管要求。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通知》对金租公司的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提出了更为明确和具体的要求,旨在加强金租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内控,加强金融监管有效性。对金租公司而言,这意味着更加严格的监管和合规要求,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业务正常运营和风险可控。
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青岛监管局公布的详细处罚信息显示,青银金租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为公立医院工程建设提供融资、租后管理不尽职导致租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租赁资金用途监控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挪用、以未取得所有权的资产作为租赁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下简称“《银行业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款150万元。
同时,王田时任青银金租市场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青银金租租后管理不尽职导致租赁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租赁资金用途监控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挪用、以未取得所有权的资产作为租赁物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时任青银金租市场业务部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严儒鑫,对青银金租为公立医院工程建设提供融资事项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银行业管理法》第二十一条显示,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第四十六条则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等情形之一,除责令改正外,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而青银金租150万元的罚单,在业内已属比较罕见。从监管部门此前对金融租赁公司披露的罚单看,处罚金额大都在百万元以下。
企查查显示,青银金租目前涉及的裁判文书共有13份,其中与医院相关的纠纷共有8份,而这其中有6份文书涉及3起纠纷,均以青银金租撤诉结案。另外2份文书涉及1起纠纷,最后以青银金租的部分诉求得到支持而结案。
记者查询获悉,上述纠纷涉及青银金租与孝义市人民医院的融资纠纷。2017年6月,青银金租作为出租人、孝义市人民医院、孝义市中医院共同作为承租人,双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青银金租向孝义市人民医院名下账户转账9550万元。此后医院方面出现逾期付款情形,青银金租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要钱款,但反遭对方宣称合同无效。
此外,裁判文书网披露,青银金租曾与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签署合同,以排污管网、雨水管网等作为融资租赁物放款,却被对方辩称名为融资租赁合同、实为借款合同,最后青银金租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寻求支持。
本次罚款已不是青银金租第一次被处罚,早在2022年1月,青银金租就因租赁资金被挪用被罚款22万元,相关责任人一并被警告。
监管加强经营合规管理
根据原银监会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和供货人的选择或认可,将其从供货人处取得的租赁物按合同约定出租给承租人占有、使用,向承租人收取租金的交易活动。
日前,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通知》显示,将通过纠正部分金融租赁公司存在的大股东不当干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缺陷、租赁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对金融租赁行业的业务结构优化转型做出安排。
同时《通知》提出,金融租赁公司要加强租赁物适格性管理,严禁将古玩玉石、字画、办公桌椅、报刊书架、低值易耗品作为租赁物,严禁以乘用车之外的消费品作为租赁物,严禁新增非设备类售后回租业务。
金租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与银行直接放贷有哪些不同?对此,财经评论员张雪峰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表示:“一是资金来源,金租公司一般通过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或从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来提供融资租赁服务,而银行则是通过自身的存款业务进行资金支持;其次是贷款对象,金租公司主要面向企业和项目融资,而银行则更广泛地为个人和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在资金用途上,金租公司的融资租赁服务一般用于购买设备、物资等固定资产,而银行贷款的使用范围更灵活,可以支持企业的运营资金需求及各种消费和投资需求;此外,金租公司通常会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取租金以及提前支付的租金,而银行贷款则按照利息和本金的还款方式进行。”
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亦向《中国科技投资》记者分析道:“金融租赁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与银行直接放贷的不同之处在于,金融租赁公司主要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向客户提供资金,而银行直接放贷是将资金直接借给客户。金融租赁公司在提供融资服务时,通常会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将资产租赁给客户,并要求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而银行直接放贷则是将资金直接借给客户,客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还款。”
“此次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通知对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要求更加严格和细化,旨在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通知提出了十三项监管要求,这意味着金融租赁公司需要更加注重内部治理和风险管理,加强合规管理,以提高经营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柏文喜说道。
此前提出上市计划
公开资料显示,青银金租于2017年成立,注册资本10亿元,是山东省第三家、青岛市首家从事租赁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青银金租主要业务包括融资融物、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经济咨询等金融租赁服务。
股权结构上,青银金租由青岛银行(002948.SZ)发起设立,青岛银行持有51%的股权。其他股东则包括汉缆股份(002498.SZ)、青岛港(601298.SH)和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4%、9%和6%。
青岛银行财报显示,2021年末,青银金租总资产123.13亿元,净资产14.13亿元,营业收入3.43亿元,营业利润1.90亿元,净利润1.44亿元(2022年数据未披露);截至2023年上半年,青银金租总资产173.84亿元,净资产17.32亿元,营业收入2.90亿元,营业利润1.92亿元,净利润1.47亿元。总体来看,营业收入有所下滑,但利润略微增加。
值得关注的是,此前在2021年末的投资者互动平台上,对于旗下金租公司的未来规划,青岛银行曾回复道,金租公司要坚持传统租赁做专业,创新租赁寻特色,细分领域争领先,努力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的战略目标,力争完成青银金租上市。但目前,青银金租上市计划毫无进展。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显示,从上市公司性质看,金融租赁相关公司的数量少于融资租赁公司,主要是由于金融租赁公司注册门槛高于普通融资租赁公司,目前中国的金融租赁公司总量仅为71家,远远少于融资租赁公司。
“金租公司上市门槛相对较高,根据相关法规,金租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相对于普通融资租赁公司较高,通常需要在1亿元以上;其次,金租公司的经营规模要求相对较大,一般需要在一定范围内管理一定规模的资产,保证其具备相应的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此外,金租公司需要具备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和管理体系,包括风控政策、监管措施、内部审计等方面。需要注意的是,金租公司上市门槛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受到监管政策的调整和行业发展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张雪峰说道。
记者就处罚情况、内控管理、上市进展等问题致函青银金租,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回复。